大家好,關于停業損失補償評估標準很多朋友都還不太明白,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分享關于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標準2021?的知識,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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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產停業補償標準?
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范圍一般限于直接經濟損失,具體包括被征收人的利潤損失和因搬遷產生的費用,對間接損失和其他費用則不予賠償。
企業的利潤以其提供的稅務部門核準的納稅證明為依據,兼顧同業同類生產經營行業市場收益情況予以確認。
注意:企業的利潤既有生產經營產生的利潤,也有投資產生的利潤,投資產生的利潤通常不受停產停業的影響。因此,停產停業利潤損失一般是指企業主營業務的利潤損失。
對因征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據此,法律只是列舉了兩種考量因素,而將制定具體補償標準的權利賦予了地方,因而實踐中由于地域差別以及實際情況的不同,具體補償標準也不一致。
例如:根據房屋面積計算,根據經營收入、利潤等因素計算,根據被征收房屋的總體價值的一定比例計算,由被拆遷人提供相關材料證明停產停業損失的數額,并與拆遷人協商確定,由雙方委托的評估機構依法評估來確定等,具體計算方法要視各地的規定而定。
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標準2021?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提出根據造成停產停業等因素來確定具體辦法。很多案例是停產停業損失為房屋總評估值的7%、5%、10%等等來確定。
被征收房屋室內裝修的價值、機械設備等搬遷費用、停產停業損失的費用等補償,由被征收當事人協商確定,包括裝修費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車子的停運損失如何計算?
交通事故中車輛的停運損失,按照通常的運營收入情況來確定賠償數額。對于通常的運營收入情況,由車輛運營人承擔舉證責任。即車輛運營人要提供證據證明車輛停運的時間內可以獲得的合理收入部分。
《最高法院關于交通事故糾紛的司法解釋》
第十五條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 *** 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河北省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標準?
1、非住宅房屋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評估的計算公式為: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用于生產經營的非住宅房屋的月租金+月凈利潤×修正系數+員工月生活補助)×停產停業補償期限
(1)用于生產經營的非住宅房屋的月租金是指被征收房屋停產停業期間平均每月的市場月租金,由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2)月凈利潤是指生產經營者利用被征收房屋,在停產停業期間每月平均能夠獲取的稅后凈利潤。月凈利潤按征收決定發布前12個月的損益表確定。無法根據損益表確定的根據生產經營者在征收決定發布前12個月實際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推算。
(3)修正系數基準值為1,根據使用被征收房屋的生產經營運行狀況和市場預期進行修正,修正調整幅度不得超過20%。
(4)員工月生活補助是指生產經營者在停產停業期間,每月支付給員工的基本生活保障補助,員工月生活補助標準按征收決定發布前上個月的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員工數量以生產經營者在征收決定發布前12個月繳納社會保險的月平均人數計算。生產經營者憑房屋征收決定相關證明到區縣社會保險經(代)辦機構開具參保人數證明。
2、用住宅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實際經營面積每平方米給予800元至3000元一次性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具體標準由各區縣房屋征收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
被搬遷的企業如何確定停產停業損失?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17條規定:對被征收人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應當進行補償?!秶型恋厣戏课菡魇蘸脱a償條例》第23條規定:對因征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第14條規定停產停業損失由征收當事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通過評估確定。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基本還未制定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具體補償的細則。在地方的實際征收的過程中,停產停業損失的標準比較低,如果企業面臨拆遷的話,再次復工生產的幾率比較小。同時還有的就是在集體土地上的企業得到的保護更少。
????所以在目前的工作中,我們應該更快的促進立法,將停產停業的具體內容變得更加的明確,比如將企業的現在停產停業的直接損失和因停產停業造成的將來的間接性損失,將來的可得利益算在一起。
還要理清承租人與出租人的關系。因為在實際的企業的發展過程中,企業會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不停的遷移,所以大部分企業在當地是在租賃的土地上進行的生產經營?!秶型恋厣戏课菡魇张c補償條例》未把承租人或實際使用人列入征收當事人的范圍內,造成在征收補償過程中對承租人或實際使用人的權利保護沒有法律依據。雖然可以通過違約的方式來對自己的損失進行補償,但是其中的風險比較大。而且很多情況下都是承租企業進行的室內裝飾裝修價值、購買的機器設備,實際上損失都是承租人來承擔的。在實際的生活中,更多的是征收人與被征收人達成了協議同意交房,但承租人不同意不予搬遷,使得房屋征收不能順利進行。
???綜上所述,停產停業損失的具體的標準還要盡快的確定,形成一個體系,涵蓋的內容要更加的全面。
文章到此結束,如果本次分享的停業損失補償評估標準和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標準2021?的問題解決了您的問題,那么我們由衷的感到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