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證券法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百四十八條規定,任何人不得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地發布虛假的證券市場信息,或者散布虛假的證券市場信息。這意味著,如果免費推薦的股票信息是虛假的,那么推薦者就可能涉嫌違法。
2. 證券監管部門的規定
證監會曾于2017年發布《關于規范證券信息傳播行為的通知》,明確規定了證券信息發布者的責任。其中,第五條規定,證券信息發布者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不得散布虛假信息,不得誤導投資者。這意味著,如果免費推薦的股票信息存在虛假或誤導性,那么推薦者就可能面臨證監會的處罰。
3. 相關案例
2018年,一名自媒體人因在微信公眾號發布虛假信息,導致多名投資者損失數百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這個案例告訴我們,發布虛假信息的后果是非常嚴重的。
綜上所述,免費推薦股票不一定涉及犯法問題,但是如果推薦的股票信息存在虛假或誤導性,那么推薦者就可能面臨法律風險。因此,我們應該始終遵守法律法規,不散布虛假信息,保護自己和他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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