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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37天什么意思
1、刑事拘留30天里放人和37天里放人沒有本質的區別,只是說三十天的情況是案情較輕的情況,案情不同。
2、從司法解釋來說,這個是刑事拘留,但不屬于刑事犯罪,我們國家規定是三十天,如果需要補充偵查或者案件復雜,可以延長到三十七天,這個時期內,警方沒有犯罪證據,就會釋放嫌疑人。
3、刑事拘留37天叫家屬是通知家屬領取逮捕通知書,或者通知家屬辦理取保候審。
4、因為特殊情況,公安機關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的最長期限30日,人民檢察院作出審查批準意見的最長期限是7日,這樣就產生了37天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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