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在北京召開!主要都探討了什么內容?
1、列席全國人大會議的人員大致可以分為兩部分:一是法律明文規定的列席人員,他們是:不是全國人大代表的國務院組成人員、中央軍事委員會組成人員、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2、、《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法令繼續有效的決議》。 會議選舉 *** 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朱德為副主席, *** 為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董必武為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鼎丞為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大會根據 *** 主席的提名,決定周恩來為國務院總理。
3、其上級為最高人民法院,對省級人民代表大會和省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并報告工作。高級人民法院的主要任務是對本轄區內中級人民法院和基層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審理不服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的上訴案件。高級人民法院也管轄少量的第一審民事案件,即管轄在本轄區內有重大影響的民事案件。
相關文章
暫無相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