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刑事訴訟法中的控訴,以及刑事訴訟法中的控訴是指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刑訴法關于管轄的規(guī)定
- 2、刑事訴訟法108條第三款
- 3、...檢察院關于印發(fā)《人民檢察院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 4、刑事控告書應該交給公安機關還是法院?
- 5、刑事訴訟法上的控訴是什么意思
- 6、控告和起訴有什么區(qū)別?
刑訴法關于管轄的規(guī)定
1、【法律分析】:根據(jù)我國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刑事案件的管轄權按照以下標準確定:一審普通刑事案件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案件;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負責管轄。
2、《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3、管轄權異議只能對第一審人民法院提出,對于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提出管轄權異議。管轄權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希望上文的的內容會有所幫助。
4、《刑事訴訟法》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幾個同級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審判。在必要的時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審判。
刑事訴訟法108條第三款
法律主觀:第四十一條【 訴訟代理人 】委托訴訟代理人,參照本法第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第三十二條【自行辯護與委托辯護】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
此法律規(guī)定出自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08條第四款,那么第三款規(guī)定即:“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于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
法律客觀:《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三條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聽取辯護人或者值班律師、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的意見,并記錄在案。辯護人或者值班律師、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當附卷。
由于刑事拘留是臨時性的強制措施,中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第一款規(guī)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三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 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天至四天。
刑事案件既危害國家的社會秩序,危害社會,也損害具體個人的利益。比如盜竊罪,被盜竊的那個人就是受害者。受害人可以委托訴訟代理人參與到刑事訴訟中,表達意見、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檢察院關于印發(fā)《人民檢察院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1、第三條 人民檢察院辦理刑事案件,應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各項基本原則和程序。第四條 人民檢察院辦理刑事案件,由檢察人員承辦,辦案部門負責人審核,檢察長或者檢察委員會決定。
2、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jīng)查清,證據(jù)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并將案卷材料、證據(jù)移送人民法院。
3、有關機關應當在十日以內將處理情況通知人民檢察院。第九十六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如果發(fā)現(xiàn)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強制措施不當?shù)模瑧敿皶r撤銷或者變更。
刑事控告書應該交給公安機關還是法院?
1、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八條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于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
2、但也可以交到公檢法任何機關。對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jīng)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
3、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于報案、控告、舉報,都應該接受。
4、接受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向控告人、舉報人說明誣告應負的法律責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實,偽造證據(jù),即使控告、舉報的事實有出入,甚至是錯告的,也要和誣告嚴格加以區(qū)別。
5、也可以向當?shù)毓珯z法機關反應具體細節(jié)和案件情況。
刑事訴訟法上的控訴是什么意思
控訴:原意為告訴、 申訴 、陳訴。指向有關機關或公眾陳述受害經(jīng)過,請求對于加害者做出法律的或輿論的制裁的意思。 享有權利的主體不同。
在刑事訴訟中,控方是控訴方,即向法院控訴犯罪嫌疑人罪行的一方,通常是人民檢察院,辨方是為被告辯護的一方,可以是律師、其他辯護人。法律論證有三個主體(論證參與者),即控方、辯方和審方。
起訴和控告的意思不一樣,具體區(qū)別如下:定義不同,控告是指機關、團體、企事業(yè)單位和個人向司法機關揭露違法犯罪事實或犯罪嫌疑人,要求依法予以懲處的行為;起訴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法院對特定案件進行審判的行為。
刑事訴訟基本原則如下:控審分離是指控訴職能和審判職能必須分別由專門的訴訟主體來承擔,而不能把兩種職能集中由一個訴訟主體來承擔。控辯對等是指承擔控訴職能的訴訟主體與承擔辯護職能的訴訟主體地位平等并互相對抗。
在上述情況中,如果涉嫌主罪屬于公安機關管轄,由公安機關為主偵查,人民檢察院予以配合;如果涉嫌主罪屬于人民檢察院管轄,由人民檢察院為主偵查,公安機關予以配合。 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中規(guī)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控告和起訴有什么區(qū)別?
1、不一樣。起訴是指個人、法人向審判機關提起訴訟,是一個司法程序的概念,且只能向我國的審判機關提起。而控告是指申述、告訴,向國家機關、司法機關及行政機關等有管理權的機關告發(fā)其管理范圍內發(fā)生的事。
2、起訴須有明確的被告人、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jù),還須屬于受訴法院管轄范圍。控告是您去公安局將具體的犯罪行為和犯罪人告訴公安部門,目的是引起立案。
3、起訴只能向審判機關提起。控告是向有管理權的司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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