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綿陽拆遷房屋評估結果可否申訴的知識,其中也會對拆遷時評估房子后多久出評估單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對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作出的拆遷行政決定不服,可以提起什么申訴
- 2、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對評估結果有異議時該怎么辦?
- 3、拆遷當事人雙方對拆遷房產評估報告有異議時怎么辦?
- 4、房屋拆遷評估不合理怎么辦
- 5、對拆遷房屋預估不滿,如何申請再次評估?
- 6、拆遷補償對復核鑒定不服還有什么救濟途徑
對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作出的拆遷行政決定不服,可以提起什么申訴
1、當事人不服國土資源行政處罰的,在終審判決生效后,可以提交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新證據至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符合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但判決、裁定不停止執行。
2、拆遷不合理可以找拆遷行政管理部門投訴,經協調后雙方未達成合意的可由批準拆遷的人民 *** 裁決,對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3、拆遷糾紛,被拆遷人可以向當地 *** 申請裁決,如果對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拆遷行政管理部門。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對評估結果有異議時該怎么辦?
1、可以向評估機構提出復核申請,不能訴訟。 依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如果被征收人對評估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
2、法律分析: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房屋征收部門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
3、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具體流程如下: (1)具有相關資質的專業評估機構接受評估任務。
4、法律分析:拆遷評估不合理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5、被征收人對補償仍有異議的,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處理。國有土地上對房屋拆遷評估結果不服怎么辦 拆遷人或被拆遷人對估價報告有疑問的,可以向估價機構咨詢。
拆遷當事人雙方對拆遷房產評估報告有異議時怎么辦?
可以向評估機構提出復核申請,不能訴訟。 依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如果被征收人對評估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
若當事人對于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書面復核結果之日起10日內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若被征收人對于拆遷補償仍有異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尋求協商和談判:與相關當局和拆遷方進行協商和談判,表達您的不滿和訴求。提出您認為合理的解決方案,并爭取達成雙方可以接受的協議。確保書面記錄談判過程和達成的協議內容。
拆遷當事人對估價結果有異議的,自收到估價報告之日起 5 日內,可以向原估價機構書面申請復核估價,也可以另行委托估價機構評估。
你好,對房屋評估報告 不滿意,可以在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的10天內向評估機構申請復核,如果對復核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收到復核結果之日起的10日內向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當然也可以直接采取法律措施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房屋拆遷評估不合理怎么辦
如果房屋拆遷補償不合理可以與拆遷辦進行協商談判,依舊達不成一致的,可依法申請復核評估,也可提起行政訴訟。
投訴和申訴:向相關 *** 部門或監管機構投訴拆遷問題的不合理性。提供詳細的情況說明和相關證據,要求他們調查和處理您的投訴。確保您的投訴書面記錄,并跟進處理進展。
協商和溝通:首先,您可以與相關的拆遷管理機構或評估機構進行溝通和協商。解釋您對評估結果的異議,并提供相關證據和理由支持您的觀點。嘗試就評估不合理之處進行討論,并尋求達成一個公平合理的解決方案。
對拆遷房屋預估不滿,如何申請再次評估?
1、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2、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3、拆遷評估直接關系著拆遷當事人切身利益,關系著社會安定穩定、關系著估價執業風險評估,有時主要體現的是其公正性,著重程序、形式上要求。
拆遷補償對復核鑒定不服還有什么救濟途徑
在我國的相關的房屋征收拆遷報告不服的,可以按照我國的房屋征收評估辦法進行辦理。相關的當事人員可以到相關的房屋評估機構和開發商提出相關的異議,保護相關拆遷當事人員的合法權益進行相關的辦理。
對 *** 拆遷補償不滿意的,被拆遷人可以通過協商、談判、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等方式進行 *** 。 房屋拆遷補償,一般是通過評估來確定,補償項目一般包括房屋補償費,安置費,過渡費,搬遷費等。
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一般被征收人對補償結果不滿意的,可以申請復議或者訴訟。但復議和訴訟的期限一定要記清,一般被拆遷人有權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申請行政復議,法律規定的申請日期超過60日的除外。
你好,對房屋評估報告 不滿意,可以在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的10天內向評估機構申請復核,如果對復核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收到復核結果之日起的10日內向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當然也可以直接采取法律措施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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