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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民事案件二審判決不服怎么辦
1、法律分析:如果您對民事案件的第二審判決感到不服,可以向作出該判決的二審法院的上一級法院提出申訴。您需要準備上訴狀并提交給上一級法院,然后等待法院的審核。如果審核通過,并且符合一定的條件,上級法院可能會開庭審理。需要了解的是,二審法院作出的判決是終審判決,通常情況下不允許再次上訴。
2、法律分析:民事訴訟二審判決不服的話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行解決:首先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進行再審。其次可以向檢察院申請進行抗訴。最后還可以向人大 *** 部門進行相關反映。
3、民事案件二審判決后不服的,處理方法具體如下:(1)當事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2)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4、對二審判決不服有三種救濟途徑:(1)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訴訟時效為六個月,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2)向檢察院申請抗訴,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提出抗訴;(3)向人大 *** 部門進行反映。
民事訴訟二審判決不服還能怎么辦
1、法律分析:民事訴訟二審判決不服的話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行解決:首先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進行再審。其次可以向檢察院申請進行抗訴。最后還可以向人大 *** 部門進行相關反映。
2、對二審判決不服有三種救濟途徑:(1)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訴訟時效為六個月,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2)向檢察院申請抗訴,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提出抗訴;(3)向人大 *** 部門進行反映。
3、對二審判決不服有三種救濟途徑: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向檢察院申請抗訴。向人大 *** 部門進行反映。二審指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對民事訴訟二審判決不服怎么辦呢?
1、法律分析:民事訴訟二審判決不服的話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行解決:首先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進行再審。其次可以向檢察院申請進行抗訴。最后還可以向人大 *** 部門進行相關反映。
2、對二審判決不服有三種救濟途徑:(1)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訴訟時效為六個月,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2)向檢察院申請抗訴,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提出抗訴;(3)向人大 *** 部門進行反映。
3、法律分析:民事二審判決后,對二審判決不服的,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4、對二審判決不服有三種救濟途徑: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向檢察院申請抗訴。向人大 *** 部門進行反映。二審指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民事案件二審判決后不服的怎么辦
1、法律分析:民事訴訟二審判決不服的話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行解決:首先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進行再審。其次可以向檢察院申請進行抗訴。最后還可以向人大 *** 部門進行相關反映。
2、法律分析:民事二審判決后,對二審判決不服的,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3、對二審判決不服有三種救濟途徑:(1)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訴訟時效為六個月,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2)向檢察院申請抗訴,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提出抗訴;(3)向人大 *** 部門進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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