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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構造名詞解釋
刑事訴訟的結構是指控訴、辯護和審判三方在刑事訴訟過程中的組合方式和相互關系。它是刑事訴訟的基本框架,反映了刑事訴訟中控、辯、審三方的不同地位及國家權力與個人權利之間的關系,決定了整個刑事訴訟的基本運行態勢。
刑事訴訟構造,是指刑事訴訟法中因控訴、辯護、審判三方在刑事訴訟中的地位及其相互間的關系的不同構成了不同的刑事訴訟模式刑事訴訟的目的決定刑事訴訟的構造,刑事訴訟的價值影響刑事訴訟的構造。
我國刑事訴訟形成了以法院判決為中心,檢察機關干預公安機關偵查,提請法院審判,人民法院和公安機關很少聯系的直線型結構。 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處于相對重要的地位,權力強大,影響控制著刑事訴訟后面的每一個環節。
法律分析: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結構是確立了進行刑事訴訟的基本方式以及專門機關、訴訟參與人在刑事訴訟中形成的法律關系的基本格局,它集中體現為控訴、辯護、裁判三方在刑事訴訟中的地位及其相互間的法律關系。
你好、、、刑事訴訟模式,又稱刑事訴訟結構或刑事訴訟構造,是指控辯審三方主體進行刑事訴訟的基本方式,或者說,在刑事訴訟進行中,控辯審三方主體的法律地位及其法律關系的基本格局。
刑事訴訟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在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解決被追訴者刑事責任問題的活動。且在刑事訴訟中,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的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
刑事訴訟的幾種主要構造形式
根據訴訟的內容和形式不同,訴訟活動可以具體分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三部分。其中,刑事訴訟是指審判機關(人民法院)、檢察機關(人民檢察院)和偵查機關(公安機關含國家安全機關等)在當事人以及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決被追訴者刑事責任問題的訴訟活動。
混合式訴訟的庭審方式通常包括口頭辯論和現場詢問等多種形式,而且大部分案件的審判都是公開舉行的。
刑事訴訟形式的歷史類型(一)彈劾式 彈劾式訴訟的特點 不告不理。訴訟的進行主要是依靠當事人雙方的積極性,訴訟是否提起完全取決于受害人。 法官在訴訟中處于消極仲裁者的地位,法官只負責審判不執行控訴職能。 需要依靠神明裁判時,就會采用決斗等辦法并根據所謂神示的結果作出判決。
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構造以偵查為中心,偵查、起訴、審判機關在三個訴訟階段分別進行流水作業式的操作,共同實現刑事訴訟的目的。
刑事訴訟形式的歷史類型 (一)彈劾式 彈劾式訴訟的特點 1.不告不理。訴訟的進行主要是依靠當事人雙方的積極性,訴訟是否提起完全取決于受害人。2.法官在訴訟中處于消極仲裁者的地位,法官只負責審判不執行控訴職能。3.需要依靠神明裁判時,就會采用決斗等辦法并根據所謂神示的結果作出判決。
以定義為:刑事訴訟構造是由一定的形式訴訟目的決認為在刑事訴訟程序中,訴訟主體為了達到各自的訴定的,并由主要訴訟程序和證據規則中的訴訟基本方訟目的,必須以基本的訴訟法律關系為基礎進行訴式所體現的控訴、辯護、裁判三方的法律地位和三方訟,而這種基本的法律關系就是刑事訴訟構造。
我國刑事訴訟的基本模式是什么?
1、其實,刑事訴訟的基本模式是三角結構。該結構表現為作為雙方當事人的原、被告平等對立,法官作為第三方居于其中,公平裁判,解決糾紛,構成一種正三角形的關系。基本特種是:審判中立、控訴平等、控辯積極對抗、訴審分離和審判本位主義。
2、刑事訴訟模式又稱刑事訴訟構造或刑事訴訟結構。它是由一定的刑訴價值追求所決定的,體現控訴、辯護、裁判三方基本法律地位和法律關系的,并按特定程序和規則處理刑事案件的基本方式。
3、刑事訴訟模式,又稱刑事訴訟結構或刑事訴訟構造,是指控辯審三方主體進行刑事訴訟的基本方式,或者說,在刑事訴訟進行中,控辯審三方主體的法律地位及其法律關系的基本格局。
4、三)混合式混合式訴訟既有彈劾式訴訟的許多特點,又有糾問式訴訟的某些特征。在混合式訴訟形式下,刑事訴訟分為兩個大的階段,即法庭審判前的偵查追訴階段和法庭審判階段。這兩大訴訟階段界限分明,各有各的特點。在審判階段,彈劾式訴訟的特點體現得比較充分。
刑事訴訟構造三種類型
刑事訴訟體系可細分為以下三種類型:彈劾式;糾問式;以及混合式。而在我國,刑事訴訟則涵蓋了由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以及公安機關在當事人及其其他訴訟參與人共同參與的基礎上,依據相應法律法規加以制定的程序流程,主要用于裁決被追訴方對其所承擔的刑事責任問題。
傳統意義上的刑事訴訟可依據其獨特性質分為三類:彈劾式、糾問式以及混合式。
刑事訴訟的類型主要有三種,彈劾式、糾問式和混合式。彈劾式訴訟強調不告不理原則,由當事人雙方自主發起,法官扮演消極仲裁者的角色,不主動追究犯罪,審判公開且通過言詞辯論進行。神明裁判時,會采用決斗等辦法,并根據結果判決。當事人雙方在法庭上地位平等,可以進行對質和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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