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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不服裁定民事上訴狀
- 2、離職證明上寫了雙方無任何勞動糾紛,我簽字了。如果我有證據證明公司沒有...
- 3、有什么案例分析,經濟類
- 4、ST中源原董事長何平等四高管涉嫌職務侵占案庭審紀實
- 5、員工在職期間拖欠貨款,離職后極不配合查賬
不服裁定民事上訴狀
上訴人(一審原告):(1)個人:姓名,性別,生日,民族,職務,住址;(2)法人:公司名稱,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被上訴人(一審被告):同上。上訴人xxx不服xx市xx區人民法院20xx年xx月xx日作出的(20xx)xx民商初字第xxxx號民事判決書,現提出上訴。
不服一審判決上訴狀的寫法如下:上訴狀的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人民法院凱核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規定的起訴,必須受理。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當事人,不服第一審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的,有權在判決書、裁定書送達之日起三十日內提起上訴。
民事判決書 我不服怎么訴狀? 民事上訴狀的寫法: (一)首部 應按順序定出下列事項: 標題“民事 上訴狀”。 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先定上訴人,后定被上訴人,包括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等內容。特別注意應把當事人在 一審 中的 訴訟 地位加以備注。
離職證明上寫了雙方無任何勞動糾紛,我簽字了。如果我有證據證明公司沒有...
和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開了離職證明,與勞資雙方是否還存在經濟糾紛并無必然關聯。法律分析比如與公司解除了勞動合同,開了離職證明,但公司在勞動者在職期間沒有為勞動者購買社保,拖欠加班工資等,勞動者都可以在離職后一年期限內提起勞動爭議仲裁來解決雙方的經濟糾紛。
即使在離職證明中寫明了“與公司不再有任何糾紛”,但公司對于勞動者來說系處于支配地位,該表示是否合法有效存在爭議。簽訂該離職證明,但從相關證據仍可以判定公司沒有履行法定義務,即使員工明確說明公司不需要繳納社保,公司不上社保仍屬于違法,何況現未予明確說明并且于離職時做出的無糾紛的承諾。
當然可以了,現在勞動法特別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法律分析:離職證明僅證明勞動者已經從該單位離職,僅此而已。就像離婚證僅代表雙方已經離婚,不能證明雙方實際不存在糾紛。
在勞動糾紛的處理中,會尊重實際事實的,如您確實能證明公司沒有支付工資并拿出相關的證據,當然,證據需要由說服力,法院或仲裁會支持您的。
法律分析:需要看具體情況,只能說即使在勞動離職證明中注明沒有勞動糾紛也是可以要求補償金的,這是因為大多數情況下離職證明要含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非勞動者意愿辭職,才能獲得經濟補償,才能到勞動局申請失業金。
有什么案例分析,經濟類
分析:這是融資租賃合同中當事人權利義務問題,融資租賃與一般的經營租賃不同,一般的經營租賃只涉及兩方當事人,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出租人承擔;融資租賃涉及三方當事人,融資租賃的當事人一般要求是法人,融資租賃的租賃物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承租人承擔,出租人不承擔責任。
原理闡述:成本是獲得某物所放棄的東西。案例分析:以是否上大學為例,收益包括知識豐富和更好的工作機會,而大學的住宿與伙食費可能低于自給自足的成本,因此這部分節省可視為收益。然而,上大學的最大成本是時間,因為學生在此期間無法工作,放棄了工資,這是教育的主要成本之一。
案例一:食用油價格波動影響食用油價格變化的主要因素有:(一)食用油的供應情況食用油加工原料(如大豆、花生、玉米、菜籽等)供應量食用油作為油作糧食加工的下游產品,其供應量的多寡直接決定著食用油的供應量,正常情況下,油作糧食供應量的增加必然導致食用油供應量的增加。
001年4月,合伙人乙在與D公司的買賣合同中無法清償8萬元到期債務。D公司于2001年6月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判決D公司勝訴。D公司于2001年8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案例1答案】(1)甲以合伙企業名義與A公司簽訂的代銷合同有效。
【案例1答案】(1)甲以合伙企業名義與A公司所簽的代銷合同有效。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合伙企業對合伙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以及對外代表合伙企業權利的限制,不得對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案例分析題,以下是幾個案例:某鄉鎮企業為購置設備,向銀行貸款30萬元,企業以自有工具車一輛作抵押(評估價10萬元),另由鄉財政所作保證。貸款到期后,企業僅歸還15萬元,其余貸款及利息無法償付,為此,銀行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鄉財政所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ST中源原董事長何平等四高管涉嫌職務侵占案庭審紀實
1、ST中源原董事長何平等四高管涉嫌職務侵占案庭審紀實 (二) 在長達十一個多小時的庭審中,何平、葉新、高鵬德、柴新宇的辨護律師對公訴方提交的證據真實性進行了質證,并列舉了辦案過程中偵查人員的違法行為和檢察院機關的失職行為。
員工在職期間拖欠貨款,離職后極不配合查賬
1、如果該員工一直不配合公司查賬,可以以刑法271條職務侵占罪去法院起訴該員工;職務侵占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務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沒收財產。
2、根據你的職位描述,你們公司提出的有些條款不合理如第三條,還有就是我還沒聽說哪家公司讓員工將個人財產做職業操守的經濟擔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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