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六年了還能申請工傷嗎,以及工傷6年了做鑒定還有賠償嗎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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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傷骨折已過去半年還能申報工傷嗎‘?
1、可以的。按規定,工傷的申報時間,一般是三十日內。職工所在的單位應當在三十日內為職工申請工傷認定;如果單位不在上述期限內提出申請的,則職工本人或其近親屬可以在一年內提出申請。
2、不能。按照工傷規定,發生工傷后,單位 申報期限 在一個月之內,單位未申報的,個人可以在受傷后一年內申報工傷。超過一年的,不能予以申報。
3、可以的。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事故 發生后30天內進行申報工作,單位不申報的,職工或者家屬可以在工傷事故發生后1年內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處提出申請。
4、工傷不是報的,應當由用人單位向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如果用人單位在一個月內沒有申請的,傷者家屬有權代為申請工傷認定,時效為一年。
5、工傷職工半年后,工作時間、工作中再次遭受事故傷害致骨折的,是因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傷害的,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一)項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
受傷半年了還能報工傷嗎
1、法律主觀:不可以,除非有特殊情況, 申請工傷鑒定 必須受傷后的一個月內。
2、可以。傷傷殘等級鑒定是有時間限制的,一般是工傷認定下來就可以直接去做傷殘鑒定,如果用人單位要行政復議,傷殘鑒定會暫時中止的。
3、法律主觀:個人是可以進行工傷申報的。單位的申報時間一般是三十日內,若單位沒有按規定時間去申報的,則受傷的勞動者個人可以在一年內去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申報。
3年后工傷還能申請嗎
一般情況下,工傷賠償的追索期限為兩年,即工傷發生后兩年內,受害人可以向公司提出工傷索賠申請。
員工在工傷鑒定之后,三年內沒有賠償,如果員工和單位的勞動關系依然存在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 *** 的。如果勞動關系已經解除,而且解除時間在一年內,也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 *** 的。
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工傷認定后,多長時間要進行傷殘鑒定并沒有明確規定的,所以一般去申請傷殘鑒定,也是允許的。60天內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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